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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费用缴纳标准
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。
一、受理费收费标准:
3人以下的,每件20元;4至9人的,每件30元;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50元。
二、处理费收费标准:
1、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,每件300元;
2、有争议金额的案件,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:
(1)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(含1万元)的案件,每件500元;
(2)争议金额在1万元至5万元(含5万元)的部分,按3%收费;
(3)争议金额在5万元至10万元(含10万元)的部分,按2%收费;
(4)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1%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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